单位固定用户如何申请用水?
(1)申办固定用水用户一律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申请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申请用水书面报告; ②工商营业执照、项目主项批文或投资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或《规划许可证》、消防局《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③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红(蓝)线图和平面布置图; ④室内外供水系统设计图(包括水池、水塔及泵站等),并提供给水设计说明书等; ⑤注明小区或建筑物使用功能及其分项用水量; ⑥生活用水部分须提供汕头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有固定住所居住的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合同复印件等),并提供住户明细表; ⑦工业用水需提供设计分项用水量、循环用水量、消防用水量、生产规模和主要产品用水定额和员工人数等。同时,填写《计划用水申请审批表》等有关申办表格并加盖公章,然后一并交
客户服务中心组织勘查。
(2)在用户资料齐全、经办人员查看现场后认为现场具备通水条件的情况下,客户服务中心五个工作日完成计划用水核准、审批工作(设计、预算的时限另计)。
(3)用户接到批复通知办妥交款手续后,与客户服务中心签订《供用水合同》,由客户服务中心装表通水。具备施工条件的,三个工作日安排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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